还清10年房贷房子却被占,处理不能再稀里糊涂了
□易之
这两天在鹤岗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刘女士于2011年在鹤岗市中心城区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产,之后便去了外地打工。在外打工10年,终于还清了房贷,等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已住进一家陌生人,而且对方还能出具法院的正规文书。
“一房二主”可谓咄咄怪事,其中情节堪称跌宕起伏。最初,刘女士在2011年购了房,但因为开发商有纠纷,房产证没办下来,随后刘女士去外地打工;2018年,张某与开发商产生了经济纠纷,后来在法院调解下,刘女士的房子被调换到张某名下;2019年,张某又将房子卖给了自己的亲戚王某。
这么几经转手之后,如今这套房的债权和物权看着让人眼花缭乱,刘女士想要回房子似乎已经困难重重。但仔细梳理一下,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这套房自始至终都应该在刘女士名下,她是最倒霉的,也是最无辜的。
刘女士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她的房子在当地住建局已经备案,在银行也有明确的抵押手续。理论上,非经刘女士允许,她的房子不能再进行任何物权变动。
其中最诡异的环节,就是张某和开发商在法院的调解下,把刘女士的房给调换了。张某是否知情尚不知晓,但无论如何,开发商对这套房的归属应当是清楚的。不知道开发商是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公然拿出来调换,给糊弄了过去。
而法院更是没有尽到调查义务。法院在调解时,但凡去住建局或是银行查询一下,就能知道这套房是有业主的。也不知是何原因,似乎这一套流程都没有规范执行,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调解给了张某。
如今的纠纷似乎是一系列稀里糊涂的结果,但在刘女士这却是清晰的――她自己买的房,她努力还着房贷,这一切都毫无争议,甚至刘女士只要断供、银行找上门,这一切就会穿帮。可见刘女士付出得最多,却受尽了委屈,这实在太荒诞了。
据刘女士说,法院在这两天给她提供了一个方案:放弃自己还贷10年的这套房,法院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但她本来小区的房子在市中心,交通方便,地段好,换的小区位置差,她不满意。从这个状况看,相关部门似乎还是想把这件事给稀里糊涂地给糊弄过去,把过去的各种纠纷和错误一笔勾销,直接“以房抵房”。
但这一次刘女士不同意,而且也不应该再这样做了。过去的乱象,正是颟顸的结果,这种做法不能再继续。当下最重要的,就是依据房屋的真实归属,将其重新返还给刘女士,并查清这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隐瞒、失职渎职现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补偿。只有彻底深究这一长串链条,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起到纠偏、震慑的作用,避免类似的荒诞再次上演。
相信这起事件的影响,也不会局限在当事人之间。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房子就是最重要的私人财产之一,房产关系到最基本的安全感,它对人们的生活心态有着压舱石一般的作用。如果这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房产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凭空消失,不难想象这对人们的心态会造成怎样的冲击。
鹤岗近些年因为房价较低成为了一个网红城市,当地也有意借这波热度吸引人们在此买房安居。因此,这件事更应当得到高规格的对待,并作出严肃的处理。如果刘女士保不住自己的房,那么谁不担心类似的事不会发生到自己头上呢?从这个层面说,刘女士这套房的最终归属如何,其实也关系到人们对一个地方治理生态的观感与信心,当地有必要给社会一个明确的说法。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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