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积金 执行“认房不认贷”
● 本报记者 董添
近期,楼市热点地区开启新一轮政策优化。其中,珠海、惠州等地在对商业贷款执行“认房不认贷”之后,又提出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政策有望继续宽松。在政策多重利好下,四季度房地产行业有望逐步企稳。
公积金政策持续优化
10月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即日起珠海公积金“认房不认贷”。通知提到,职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仅有1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此之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珠海市范围内,其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10月7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9月28日起惠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认房不认贷”,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职工家庭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职工家庭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现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商转公贷款参照执行。对在惠州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9月1日起“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房地产行业有望企稳
对于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的影响,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公积金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认房不认贷”能够进一步节约购房成本,刺激购房者加速入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商业贷款“认房不认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超过60个地区明文发布此项规定,没有发文的地区实际上也已经在执行这一政策。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也利好楼市,但是大部分二三线城市公积金上限只有50万元至80万元,因此影响较为有限。从趋势看,房地产政策有望继续宽松。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地区外,近期无论是二线热点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都在持续放松。
部分三四线城市对楼市全面松绑。10月2日,德州召开《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解读新闻发布会。此次德州出台的10条政策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带押过户”、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房退税、房票安置等政策措施,让更多的购房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降低购房负担、刺激购房需求。
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总监陆骑麟认为,近两个月,各地持续出台针对需求端的楼市利好政策,对需求的刺激具有明显利好。长沙、成都、武汉都在多项刺激政策的影响下,今年国庆假日期间的找房热度出现了15%以上的提升,政策效果也在这些城市中得到充分释放。一些城市虽然国庆假期期间受到旅游、推盘量不高等因素影响,但预计四季度企稳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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