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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3474万元,凉山州住建局原副局长冉洪全获刑12年6个月

作者:用户投稿 时间:2023-03-24 12:02
导读:

在担任西昌市副市长、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多个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74.259万元(其中500万元尚未给付)……

2023年3月23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西昌市副市长、凉山州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冉洪全受贿罪一案。冉洪全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当庭判处冉洪全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非法收受3474万元,凉山州住建局原副局长冉洪全获刑12年6个月

↑创意配图 据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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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西昌市副市长

任凉山州住建局副局长时被查

2022年5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官微“廉洁四川”发布关于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冉洪全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

冉洪全简历显示,1980年7月生的他,四川峨边人,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至2016年3月,在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一公司工作,历任经理助理、副经理(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挂职西昌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一公司副经理,为西昌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为西昌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2016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西昌市政府副市长。2021年11月至被查时,任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② ——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房

2022年11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官微“廉洁四川”发布消息: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监委对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冉洪全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冉洪全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道德败坏;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冉洪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由州监委给予冉洪全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③ ——

非法收受3474万元

被判刑十二年六个月

2023年3月23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冉洪全受贿一案。

经审查,2016年至2022年,被告人冉洪全在担任西昌市副市长、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74.259万元(其中500万元尚未给付)。

冉洪全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判处冉洪全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扣押、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冉洪全表示认罪服判。

当天,凉山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州纪委监委、州委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等单位200余名公职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四川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等单位500余名公职人员远程观摩了庭审。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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