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实招!税务总局推出28条新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8月6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推出和优化五方面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盼,促进新出台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细。
财税专家表示,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此次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8条新举措,在进一步完善今年上半年已推出四批81条措施基础上,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盼,在不断提升纳税辅导精准度、办税缴费便利度和税收执法规范性等方面持续加力。
最新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紧跟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进一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推出7条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比如,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通知》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分别推出和优化6条和4条具体举措,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更好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比如,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方面,《通知》提出,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认为,这次税务总局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分别推出系列新举措,涉及税收服务民营经济各方面、各环节,及时响应经营主体合理诉求,不断完善税费争议化解和诉求解决机制,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抓经营、促发展,不断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协同本地商会组织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或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教授认为,在本次措施中专门推出6条跨境税收服务措施。从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负担;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到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等,都体现出税务部门积极回应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跨境投资规模逐渐扩大,经贸往来频次不断增加的涉税需求的决心和切实举措。
税务部门此次针对优化执法方式推出5条措施,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在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的基础上,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方面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另一方面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经营主体的资金“活起来”、发展信心持续“强起来”,让执法行为做到刚柔相济、法理相融,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新推出的第五批举措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紧密联系税务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所需,非常精准、及时、有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做到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不折不扣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实招,让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更好享受国家政策红利,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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