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业界 > 头条 正文

国务院批复同意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23-09-07 07:21 点击:
导读:

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

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

  你们关于报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引导台胞台企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等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托现有相关工作机制,对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加强协调指导,研究解决《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效路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带动其他地区提升对台创新发展合作水平。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栏目分类
Copyright © 2021 早报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2297号-4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早报网观点。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违法立即与我们联系客服 106291126@qq.com 对其相关内容进行删除。
早报网登载文章只用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早报网》官方网站:www.zhgzbw.cn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