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业界 > 头条 正文

报备即担责!事关IPO,交易所再发新规范

作者:用户投稿 时间:2024-05-07 09:36 点击:
导读:日前,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4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这是交易所首次出台针对投价报告的规范性文件,新规范具有多项...

日前,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4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

这是交易所首次出台针对投价报告的规范性文件,新规范具有多项看点:

看点1:明确“报备即担责”,这一表述是针对投行“申报即担责”要求的延伸。

看点2:对潜在“高价超募”加强关注。

看点3:发行人未来业绩分析与预测,不得简单引用招股意向书业绩预计或者盈利预测报告,而是要保持客观中立。

看点4:重点关注盈利预测,如果投价报告预测的业绩与企业实际业绩偏差过大,交易所将视情况对撰写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工作措施、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栏目分类
Copyright © 2021 早报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2297号-4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早报网观点。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违法立即与我们联系客服 106291126@qq.com 对其相关内容进行删除。
早报网登载文章只用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早报网》官方网站:www.zhgzbw.cn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