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印发方案 “十项任务清单”助青年就业创业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天津市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了10项主要任务,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10项主要任务包括: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指导企业做好补贴申报工作。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
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做好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招聘工作;支持事业单位拿出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区工作者、公安辅警和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为获奖项目提供人才项目、专项投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融资服务等扶持措施。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全年组织3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创业导师带徒培训、创业经验分享会、创业沙龙等活动。
“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招聘对接活动。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周提供一次小型化、专业性招聘对接服务,每月提供一次综合性线下招聘对接服务。面向失业青年及时组织特色化、便利化招聘。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把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面向全市高校毕业生召开线上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现场政策宣讲活动不少于4场。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开展“爱津城・强技能・促就业”天津市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活动,依规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等培训方式,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
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重点面向科技项目、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面向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基层服务平台,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6万个,组织1.2万人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对离校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优先组织培训见习、推荐岗位。
就业权益护航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自2023年起,不再办理发放就业报到证,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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