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乡村人才评价机制
乡村人才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当前,乡村人才短缺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乡村人才评价机制不优有关。为此,必须更加着眼于优化评价方式,积极健全乡村人才评价机制,拓宽乡村人才晋升渠道,让乡村人才享受到更加匹配的待遇,从而提高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
扩大职称评审范围,让更多乡村人才能够“评得上”。过去,乡村职称评审名额有限,一些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乡村人才,由于名额限制而没有评上,这既是个人的遗憾,也让乡村人才的积极性受挫。加大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力解决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名额不足的问题,持续扩大职称评审范围,探索在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系列设立基层类别的基础上,在林业、水利、会计等系列增设基层类别,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同等条件下,推进职称评审名额向乡村倾斜,让更多乡村人才享受到红利,更加愿意扎根乡村、融入乡村、建设乡村。
完善职称评审政策,让更多乡村人才能够“够得上”。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职称评审条件过高,与乡村实际不符导致的。相对而言,乡村人才的文化、年龄等各方面条件存在“硬伤”。比如,有的乡村人才非常优秀,也在乡村做出了成绩,但是由于年龄偏大或者学历条件不足,与职称评审擦肩而过。对此,必须推进职称评审更加贴近乡村基层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优化职称评审条件,对作出一定贡献或者某些方面成绩突出的,应当给予“破格晋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人才,应当推进职称评审政策倾斜,鼓励更多人才到乡村一线建功立业。
强化职称评审支持,让更多乡村人才能够“稳得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各地组织动员大量机关干部投入基层,为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批驻村帮扶干部中,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人员,还有一些编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乡村人才评价机制,应当充分考虑激励驻村帮扶队伍积极性的问题,在职称评审中,对做出实绩的驻村帮扶队伍优先照顾。要健全职称评审工作机制,对此类人才在乡村工作的实际情况,应当形成档案材料,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搭建职称评审平台,让更多乡村人才能够“评得上”。职称评审向乡村人才倾斜,不等于要对乡村人才给予额外照顾。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必须坚持以专业技能为重要标准,凡不达标的不能纳入进来。各地可以通过组织举办一些乡村人才技能大赛,鼓励乡村人才参赛展示技能,让群众来评一评,以事实说话。要完善职称评审规范,根据乡村振兴任务变化,科学设置技能评价台阶,引导乡村人才积极参与乡村事业发展。要借鉴一些地方推进乡村人才职称评审的成功经验,探索以比赛代评、以项目代评、以成绩代评等模式,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充分彰显职称评审的实用性。(王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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