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珂伊美被责令停产整改
本报讯(记者孟刚)近期,国家药监局对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伊美)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记录管理制度、追溯管理制度,实验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未按规定对生产过程使用的物料进行清晰标识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等问题。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8月,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指出市场上销售的标示品牌方为广州逸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方为珂伊美的“淑菲妍雪肌霜”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此外,2021年6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1年第10期)》指出,珂伊美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产品未能提供批生产记录、未能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等问题;在物料与生产方面存在原料标签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广东省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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