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背景专注农业及农化业的执业律师--王平
王平,男,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植保背景专注农业及农化业的执业律师。
擅长领域
涉农(农资、农化)案件的维权与民事刑事诉讼、涉农公司的合规法律顾问服务等 ;
工作经历
2016年9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
1995年5月—2016年8月 在安徽省基层检察系统工作21年。主要负责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出庭支持公诉等业务工作。各项民事商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业务熟悉掌握、能够灵活运用民法典、证据规则等。经手和参与过涉及到侵害农业新品种案件、假农资类(种子、肥料、农药)案件的诉讼业务; 对于处理涉及农业类纠纷或诉讼案件具有良好的心得与得天独厚的优势。
同时对于涉农化类刑事案件有独到的判断与对策。
1986.7—1995.4月 安徽基层农业系统植保站测报工作9年。多篇农业论文发表在省级刊物上。1993年获得农艺师职称。
教育背景
1982.9—1986.7安徽农学院植保专业学习,农学学士。
1996年—2000年获安徽大学法学学士(自学考试)。
资格证书
1、农学、法学双学士;农艺师职称、C1驾照;
2、全国司法资格考试A证(2004年)、律师执业证(2017年);
3、专利代理执业证书(2014年资格、2018年1月执业)。
素质技能
本人服务热情细致,尊重客户、以公司和当事人利益为重,司法经验丰富,对出庭业务熟悉,能够准确应对。对合同管理实务有较细致研究、能熟练制定与审查证据、合同、参与谈判、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特别对涉及农业类农资民事刑事案件均有细致的研究,撰写农业新品种及农业种植方法技术方面的发明专利申请。
成功案件
1、湖北荆州市沙洋县植物新品种(水稻)维权诉讼案件;
2、某公司农化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
一审广西永福法院(2018)桂0326民初1374号 ;
二审桂林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03民终2186号
3、广东连平某农户诉某农化公司农药产品质量纠纷
(2021)粤1623民初922号、(2022)粤16民终509号
4、昆明某农户诉某农化公司农药财产损害纠纷
(2021)云0114民初9690号、 (2022)云01民终9596号
5、某农户涉嫌销售假冒复合肥料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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