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贵溪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为深入落实上级部门的法治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江西省贵溪市司法局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行政应诉高效转办。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推动下,贵溪市出台并严格落实《贵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诉讼案件数、败诉率“一升两降”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行政应诉工作转办机制,明确由市司法局负责每周收集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梳理后由市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提出工作要求,交办有关行政单位按要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通过建立机制、明确目标,贵溪市行政应诉工作基本实现高效转办、高质应诉。前三季度发生行政一审案件39件,结案25件,调解和解8件,调解和解率32%。
二是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贵溪市司法局联合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贵溪市人民政府成立贵溪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站,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良性互动桥梁。通过“诉前委派+府院联动”工作模式纵深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目前已开展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5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3件。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打通行政复议服务“最后一公里”,贵溪市司法局分别在经开区、铜基地设立企业行政复议联系点,在贵溪法院立案庭、贵溪市委信访局受理大厅等场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对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便捷导入行政复议程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前三季度,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113件是同期行政诉讼案件的近三倍,审结99件,调解和解38件,调解和解率38.4%,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已然凸显。
四是制作建议函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贵溪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存在不当的,及时发出《行政争议化解建议函》,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督促行政机关自我审查,主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今年前三季度,共发出《行政争议化解建议函》三件,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函后三日内全部自行纠正,主动纠错率100%,实现行政争议的高效化解,避免了程序空转。
下一步,贵溪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质效,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法治屏障。(余冲)
责任编辑:知行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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