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青年自杀,两村民两干部被杀,道路千万条为啥走这条?
我想不通,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氛围,促使他们自杀或杀人?人间道路千千万万条,虽然有时候不好走,但何苦走到/逼到绝路上去呢?
4月4日,分别来自福建、河北、河南、四川4名年轻人在湖南天门山相约组团跳崖自杀,跳崖前他们都喝下毒药,并留遗书免除他人责任。对于他们自杀的原因,无人知晓,包括家人在内。风华正茂的年纪,压力确实大了点,但何至于此。
4月6日,重庆彭水54岁村民吴某某因矛盾纠纷,持刀行凶致同村4人死亡后自服农药。据了解,被杀4人中包括村小组长吴某、吴某的妻子和哥哥,以及一名驻村干部。吴某某先将三名男性约至养猪场杀死,又将吴某的妻子骗至县城杀害。
综合极目新闻和九派新闻的报道,嫌疑人吴某某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去年旅游时因车祸遇难。吴某某早年准备开幼儿园,因资格证未获批准外出打工。后回村先开设砖厂又办养猪场,都因占用基本农田被拆,将养猪场移至山坡,又经营不顺。
萝卜君看到很多网友,立即将吴某某与浙江平阳连杀6人的杨功讯联系起来,认为两人都是被凌霸的弱势群体,被逼无奈血溅三尺,村民杀村干部是好汉杀恶霸。这种理解,是明显错误的。以吴某某为例,无论是开砖厂还是养猪,占用基本农田肯定都是不被允许的,与其怨恨被村干部“刻意打压”,还不如痛恨自己见识不够。
当然,这个里面牵扯到另一个问题,吴某某会不会是驻村干部“招商引资”回来的呢?吴某某满怀希望回乡创业,村干部事先做了各种承诺,但是先后办的砖厂和养殖场,最终还是没有解决占用土地问题,吴某某被逼走投无路,最终才选择了鱼死网破。
说到底,吴某某连杀4人案的发生,在于“防患于未然”,办幼儿园、砖厂、养猪场之前,吴某某本人及村干部就没有先期想过、沟通过占用土地问题吗?非得等到投资花完、厂子建完,再行拆除?这个时候,吴某某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两名村民两名村干部也只能走上断头路。
总结下来:脑子不好使,就得丢脑袋,自己把自己逼进绝路,你说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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