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资讯 正文

福建新规“加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作者:admin 时间:2023-05-12 16:22 点击:
导读:

  东南网5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日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修订印发《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认定领域、目录管理、认定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省工信厅装备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产业基础和重大技术装备水平的高低,代表着工业综合实力和产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当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越来越高。

  “修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细则,将进一步提高申报项目技术创新的要求,重点支持通过技术攻关形成有效突破的重大技术装备,加速攻克‘卡脖子’技术,推动福建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此次修订,最大变化就是突出了首台(套)装备的“创新性”和“突破性”。

  《实施细则》明晰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定义,即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成套装备、单机设备。同时,要求“申报产品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重大突破”“申报单位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通过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等。

  此外,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细则》还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领域明晰为高端装备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产业发展所需的重大技术装备。

  据介绍,我省还将建立《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实施动态更新,企业可根据目录申报要求向属地工信部门常态化申请。装备符合指导目录相关技术指标要求的,就可申请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在政策扶持方面,省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对成套装备、单机设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地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Copyright © 2021 早报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2297号-4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早报网观点。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违法立即与我们联系客服 106291126@qq.com 对其相关内容进行删除。
早报网登载文章只用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早报网》官方网站:www.zhgzbw.cn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