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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不再有“押”力 江西九江率先启动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

作者:admin 时间:2023-05-13 07:10 点击:
导读:

  本报记者  周孝清

  本报通讯员 华庚乔

  “原来我们很担心资金凑不齐,房子难出手,现在有这样的好政策,不但省心、省力,还省了一大笔‘过桥’费。”潘先生激动地对《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近日,在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市民潘先生和方女士买卖双方在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完成不动产“带押过户”产权转移手续。

  这是九江市自今年4月14日启动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后,第一次以“公证提存+带押过户”的方式提供二手房交易服务,这在江西省尚属首次。

  潘先生和姚女士有一套共有房屋想要出售,但该房屋在某银行九江分行还有80多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尚未还清,而方女士则想购买该房屋作为婚房,双方达成了交易意向。按以往二手房交易模式,潘先生和姚女士需要筹资先行结清银行的按揭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潘先生和姚女士为了还贷,不仅需要一笔“过桥”资金,还需要支付近1.6万余元的“过桥”费。

  正在潘先生和姚女士为还贷一事发愁之际,恰逢九江市正式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潘先生二人了解“带押过户”政策后,于4月24日前往九江市赣北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委托公证、提存公证等手续。方女士则于当日将购房首付款提存至公证处的提存专用账户。

  随后,潘先生和姚女士凭借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去原贷款银行审批是否同意“带押过户”,方女士则凭借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卖方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带押过户函》去某银行九江分行审批贷款。按照赣北公证处和某银行签订的“带押过户”合作协议,该行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要完成方女士的贷款审批,并将贷款发放至赣北公证处的提存专用账户。赣北公证处确认所有购房款均已到账后立即通知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

  “这种‘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模式是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的一项重大优化举措。”九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九江市赣北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买卖双方贷款银行的共同努力下,仅用时3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全部交易流程,卖方潘先生顺利卖出自有住房,如约拿到卖房款,买方方女士则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在民法典施行后应运而生的产物,旨在将民法典鼓励交易的立法精神落到实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传统的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存在按揭贷款,卖家需要先自行筹到足够资金,将剩余的贷款本金还清,拿回房产证后解除原有抵押登记,再交易过户给买家。这种方式在实践中限制较多、风险较大,手续流程也比较繁琐。

  而在“带押过户”新型交易模式中,有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清贷款就可以完成交易、过户,并发放新的贷款。从目前各地落地情况来看,为了解决交易各方不信任的问题,会引入提存公证为“带押过户”防控风险。

  “‘带押过户’业务中,公证机构的参与,为买卖双方交易的自由度、安全性、快捷性等方面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保障。”九江市赣北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证就像是架设在买卖双方与不动产、银行、公积金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一座桥梁,沟通协调与协同推进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安全。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带押过户”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业务办理难度和办理成本,让老百姓办事省时、省力、省心,也将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场一池春水,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让二手房买卖不再有“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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