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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市民可自愿登记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用户投稿 时间:2023-04-01 15:21 点击:
导读:无等待期)三级公立医院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津贴80元/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每次意外事故住院医疗津贴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30天,在保障责任限额内住院护理津贴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特别提醒:本产品为附加保险,需在购买“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主险)之后方可购买,每人限购一份。

市民政局介绍,“银发无忧”被保险人范围为上海本地户籍居民或上海常住居民(上海居住达6个月以上),年满50周岁以上或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证,且生活可自理、无精神类疾病、无智力障碍(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保险期限为2023年7月1日0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时止。购买时间为2023年4月1日-5月31日。购买地点为居(村)委会及相关涉老组织。保险费为主险、附加险各20元/份。详见↓

“银发无忧”保障计划,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自2005年推出以来,始终以老年人需求为本,不断深化发展,完善保障内容、创新运作形式、规范操作流程,业已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方面的品牌工程,为广大老年人带来了切实的福利。

图片

01

“银发无忧”被保险人范围

1.上海本地户籍居民或上海常住居民(上海居住达6个月以上)。

2.年满50周岁以上或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证。

3.生活可自理、无精神类疾病、无智力障碍。

注:被保险人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02

2023年“银发无忧”保障期限

保险期限:2023年7月1日0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时止。

03

“银发无忧”参与方式

2023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全市各居(村)委或相关涉老组织设立的登记购买点,自愿登记购买。

04

“银发无忧”保障内容

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主险)

4月1日起,市民可自愿登记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图2)

注:1.以上保障责任为保险产品计划。

2.获得旅游意外身故或食物中毒身故赔偿的,保险公司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3. 50至80周岁<含>老年人最高可购买10份,81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最高可购买3份。

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附加险)

4月1日起,市民可自愿登记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图3)

注:医院等级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评定为准。

❗特别提醒:本产品为附加保险,需在购买“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主险)之后方可购买,每人限购一份。

05

理赔报案时间

1.如发生意外身故,请于事故发生后尽快报案。

2.其他意外伤害事故,请于事故发生后一周内拨打报案电话。

06

报案及咨询电话

新华保险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67(7天×24小时)

上海本地咨询、报案电话:021-62899987,021-62893743(工作日时段:9:30-11:30,13:00-17:00)

太平洋人寿保险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7天×24小时)

上海本地咨询、报案电话:021-66779900-227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其余时间为录音电话)

(转自:上海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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