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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摘星脱帽”仅月余皇台酒业又收监管函

作者:admin 时间:2023-09-28 07:14 点击:
导读:

  本报记者 刘 钊

  9月27日,皇台酒业发布公告称,深交所向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发出监管函。这距离公司“摘星脱帽”仅过去40天。

  在8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皇台酒业称,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行情,均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询价、比质、比价的过程,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前,皇台酒业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公司的相关业绩指标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自2023年8月1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深交所查明,皇台酒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2022年,公司通过供应商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公司供应,涉及金额130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

  此外,2022年,公司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酒类产品,涉及金额35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青山绿水由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未及时对以上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9月14日才对相关事项补充审议并于2023年9月16日对外披露。

  深交所认定,公司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以及上述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希望皇台酒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8月18日,段文新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皇台酒业需要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以及强化监管措施,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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